記者日前從多個權威渠道獲得證實,湖南省漣源市古塘鄉投資近億元的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工程,經婁底市公安局查實,之前的招投標存在圍標串標等違法行為,故之前中標無效,將于2017年2月17日重新開標。
2月4日,湖南省紀委宣傳部有關負責人向澎湃新聞透露,對于此前相關方面的反映和有關報道,省紀委正在核實有關情況。
加了一個“或”字
公開資料顯示,漣源是湖南省婁底市下轄的縣級市。漣源市古塘鄉共有扶貧建檔立卡戶4320人,省級貧困村7個。通過嚴格的準入程序,確定了532戶、2044人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古塘鄉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工程,建設地點位于塘邊村境內,安置房采用商住兩用,總建筑面積約65000平方米,投資規模約1.4億元。
2016年11月4日,婁底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發布的招標公告顯示,招標人是漣源市易地扶貧開發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省招標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名稱即為漣源市古塘鄉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工程,新建11棟1+5F、3棟1+6F的建筑,建筑面積約67000平方米,投資額約8000萬元;報名截止日期為11月10日,開標日期為11月25日,報名地點為漣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6年12月21日公開的漣源市古塘鄉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工程中標候選人公示顯示,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是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公示期三個工作日,公示期滿若無異議,將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2016年12月22日,即有網友在微信公眾號上發文舉報,該工程招標過程中存在的三大問題,包括違規修改招標條件、大規模冒充加分項目、未招標先施工。
上述舉報文章稱,招標公告是非常嚴肅的事務,一旦發布不許隨意更改。但公告第二天,漣源市易地扶貧開發公司發布一則消息,宣布將報名地點改為婁底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11月16日,官方又以《工程答疑文件》的方式,將開標日期延至12月2日。在這個答疑文件中,招標人用一個“或”字,將招標的評分條件作了比較難以覺察到的重大更改。
澎湃新聞注意到,該《工程答疑文件》中確實修改了招標條件:考慮到古塘鄉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工程為“簡易工程項目”,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現將招標文件中對項目類似業績的要求進行修改,把“單項合同額不少于7500萬元,建筑面積不少于6萬㎡”的雙重要求,改為“單項合同金額不少于7500萬元或建筑面積不少于6萬㎡”。
警方發現有圍標串標
2016年12月26日,婁底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發布了《關于暫停漣源市古塘鄉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通知》,該通知的落款單位是漣源市易地扶貧開發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湖南省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湖南省漣源市古塘鄉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工程項目中標公示以后,因網絡和公民個人書面實名舉報,根據《湖南省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湘發改招[2013]909號)第五條第一款第(三)項和第五條第二款之規定,決定暫停本項目招投標活動。”上述通知稱。
在暫停招投標活動一個月后,2017年1月26日,漣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漣源市人民政府官網“中國·漣源”發布了《關于漣源市古塘鄉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工程依法重新組織招標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根據婁底市公安局《關于建議對漣源市古塘鄉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工程施工招投標活動中存在的違法問題依法處理的函》,因婁底市公安局在對漣源市古塘鄉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工程串通投標案進行立案調查中,發現湖南省招標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人員與投標人存在圍標串標等違法行為,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條、《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七部委30號令)第六十九條的規定,該項目中標無效,請漣源市易地扶貧開發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依法重新組織招標。”上述意見稱。
同日,婁底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發布了漣源市古塘鄉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工程第二次招標公告。該招標公告顯示,招標人漣源市易地扶貧開發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更換了招標代理機構。、
此次招標代理機構為河南創達建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投資額也從原來的約8000萬元變更為約9100萬元,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是2017年2月17日上午9時00分(北京時間);開標地點在婁底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婁底市市政府東側)四樓。
記者注意到,在第二次招標公告中,投標人資格要求中,還特別提到了“投標申請人企業、企業法定代表人和擬任項目負責人自2016年1月26 日以來有行賄犯罪記錄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投標”、“投標申請人企業、企業法定代表人和擬任項目負責人自2016年1月26日以來有圍標串標行為且招標人發了通知書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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