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全許辦[2005]56號文《關于修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的通知》"精神,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機械產品審查部從2005年10月20日起組織有關人員按照全許辦細則模版(審查部版)要求開始起草細則初稿。并在11月份將細則初稿寄發至各省、市、自治區生產許可證辦公室、部分檢驗單位和生產企業征求意見。通過分析歸納,采納了合理性意見,形成《機械密封產品生產許可證換(發)證實施細則》、《電力整流器產品生產許可證換(發)證實施細則》、《調度絞車產品生產許可證換(發)證實施細則》(報批稿),并上報全許辦。
據悉,《機械密封產品生產許可證換(發)證實施細則》、《電力整流器產品生產許可證換(發)證實施細則》、《調度絞車產品生產許可證換(發)證實施細則》三個細則已經全許辦批準,近期將頒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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