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務部、國資委、國稅總局、工商總局、證監會、外管局等六部委聯合發布了《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給風暴中心的“徐工案”增添了新的變數。
作為《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暫行規定》的“修訂版”,將于今年9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無論容量、條數,都超越《暫行規定》一倍有余。其中第二章基本制度中的第十二條規定:“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并取得實際控制權,涉及重點行業、存在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經濟安全因素或者導致擁有馳名商標或中華老字號的境內企業實際控制權轉移的,當事人應就此向商務部進行申報。”而徐工集團不僅被認為是“重點行業”,還在2004年獲得了“中國馳名商標”稱號。
“沒看到《規定》的任何內容,不發表任何意見。”敏感時刻,正在外地出差的徐工集團副總經理王巖松保持沉默。
三一集團執行總裁向文波則向記者表示“事情變得更復雜了”,但他認為本次《規定》應該是服從于《國務院關于振興裝備制造業的若干意見》基本精神的。
百慧勤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管維立認為,《規定》將于9月8日起開始施行,只是正常的工作安排,并不針對“徐工案”。
《規定》中還首次明確界定了外國投資者以股權作為支付手段并購境內公司的行為。“交易結構已經基本定型了,不會有大的調整。”管維立不認為這將對“徐工案”帶來影響。
另獲悉,繼商務部、發改委相繼就“徐工案”召開“內部聽證會”后,國資委也將對轉讓過程中的程序和價格進行內部討論,討論結果將上報給發改委。“目前談判的主導權在商務部手里,國資委可以指出轉讓過程中一些不規范的東西,但不會有重大的變化。”管維立說。
隨著“徐工案”的遲遲未決,管維立表示目前各方在做出抉擇時都“更加謹慎”。而徐工究竟是最終被凱雷收購還是重新“嫁人”,向文波表示“很難預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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