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今日宣布,自2008年1月1日起,對新批準的內外投資項目(以項目的審批、核準或備案日期為準,以下同)進口標準斗容≤60m3(測定標準斗容的物料密度為1.8噸/m3,以下同)的正鏟式礦用挖掘機(稅號8530.5020)一律停止執行進口免稅政策。
2008年1月1日以前批準的內外資投資項目,其進口標準斗容≤60m3的正鏟式礦用挖掘機在2008年7月1日前申報進口的,仍按照《國務院關于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2008年7月1日(含7月1日)以后對標準斗容≤60m3的正鏟式礦用挖掘機一律停止執行進口免稅政策。
(來源: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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