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以來,美國次貸危機演化成的金融風暴迅速席卷全球。
經濟大形式不容樂觀,我國房地產業的走向更加引人關注。今年以來,多數城市房屋成交量出現大幅萎縮;從第三季度開始,房價亦開始下跌。針對這種情況,從5月份開始,成都、重慶、西安、南京、杭州等18個城市紛紛出臺救市措施。12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一段時間以來,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加快安居工程建設等話題在中央高層會議上被多次提起。一時間,保障性住房建設成為灼人耳目的話題之一。
《意見》指出,2009年是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的關鍵一年。政府將以實物加租賃補貼的方式,解決260萬戶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解決80萬戶林區、墾區、煤礦等棚戶區居民住房的搬遷、維修、改造問題。在此基礎上,再用兩年時間,解決487萬戶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160萬戶林區、墾區、煤礦等棚戶區居民的住房問題。到2011年底,基本解決747萬戶現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基本解決240萬戶現有林區、墾區、煤礦等棚戶區居民住房的搬遷、維修、改造問題。2009年到2011年,全國平均每年新增130萬套經濟適用住房。
為鼓勵普通商品住房消費,《意見》指出,今后一年將適度放寬第二套購房政策,同時適度減免住房轉讓營業稅。
《意見》明確指出,要加大對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費的信貸支持力度。已貸款購買一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積低于當地平均水平的居民,申請貸款購買第二套用于改善居住條件的普通自住房時,可比照執行首次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優惠政策。對其他貸款購買第二套及第二套以上住房的居民,貸款利率由商業銀行在基準利率基礎上按風險合理確定。
對普通住房轉讓行為,《意見》也作了新的規定。《意見》指出,將現行個人購買普通住房超過5年(含5年)轉讓免征營業稅的規定,改為超過2年(含2年)轉讓免征營業稅;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不足2年轉讓的,由按其轉讓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改為按其轉讓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原價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將現行個人購買非普通住房超過5年(含5年)轉讓按其轉讓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原價的差額征收營業稅的規定,改為超過2年(含2年)轉讓按其轉讓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原價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購買非普通住房不足2年轉讓的,仍按其轉讓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
《意見》指出,要多渠道籌集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中央將加大對廉租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的投資力度,對中西部地區適當提高補助標準。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也要相應加大投入力度,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對符合貸款條件的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商業銀行要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同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確保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供應。
此外,還將進行住房公積金用于住房建設的試點。為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資金來源、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的效益,將選擇部分有條件的地區進行試點。在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將試點地區部分閑置住房公積金補充用于經濟適用住房等住房建設。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訂試點方案。
《意見》指出,要加大對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費的信貸支持力度,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應對市場變化。房地產開發企業要根據市場變化和需求,主動采取措施,以合理的價格促進商品住房銷售量。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項目工程款結算、農民工工資發放等工作要嚴格監督檢查。要滿足房地產開發企業合理的融資需求。商業銀行要根據信貸原則和監管要求,加大對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的信貸支持力度;對有實力、有信譽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兼并重組有關企業或項目,提供融資支持和相關金融服務。支持資信條件較好的企業經批準發行企業債券,開展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試點,拓寬直接融資渠道。
為進一步完善房地產稅收制度,《意見》規定,將按照法定程序取消城市房地產稅,內資企業、外資企業和個人統一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在出臺救市政策的同時,《意見》再次強調要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監測分析。《意見》要求各地區和各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房地產市場統計制度,完善市場監測分析機制,準確把握房地產市場走勢,及時發現市場運行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提高調控措施的預見性、針對性和有效性。
《意見》指出,各地的房地產市場情況不同、差異較大,要加強分類指導,注意總結和推廣各地好的經驗和做法。同時,要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監督檢查。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有關政策措施的落實工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國家補助資金使用和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特別是加強對棚戶區改造工作的監督指導,確保改造工作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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