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軍用工程機械的發展,我國軍用工程機械的分類發生了較大的變化。提出修訂《軍用工程機械分類》標準的必要性,并闡述了科學合理地修訂其他分類標準的技術關鍵與對策。以適應我國軍用工程機械的發展和擴展。
引言
建設與我國國際地位相稱、與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相適應的鞏固國防和強大軍隊,把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融入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體系之中,是習近平在黨的十八大報告里對未來中國的戰略規劃。著眼于未來信息化戰爭的需要。近年來,我軍一方面繼續研制少量的補缺配套裝備,如機械化部隊伴隨保障裝備、兩棲類裝備等;另一方面則在已裝備的第二代軍用工程機械的基礎上,盡可能地采用新原理、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發展性能穩定、質量可靠、技術水平先進、功能多樣的新一代軍用工程機械裝備。致使我國軍用工程機械的分類發生了較大的變化,現行GJB2134—1994《軍用工程機械分類》標準經過20多年的使用,已無法滿足部隊裝備現代化建設的需要和軍用工程機械裝備研制和更新的快速發展軌道,不能解決型號研制中出現的類別劃分等問題。需亟待對該分類標準進行修訂、補充和完善,用以指導和推動軍用工程機械的研發、管理和使用,向著系列化、通用化和標準化的方向發展,使我國軍用工程機械裝備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便于使用。
1、軍用工程機械及分類需求
盡管我國在不斷發展海軍、空軍及戰略導彈部隊,然而強大的陸軍才真正具有國土防御和威懾能力。因為這些軍種的工程保障依然離不開軍用工程機械,尤其是土方作業的軍用工程機械,作為全軍的通用裝備有著廣闊的應用領域。有的國家稱為工程裝備機械,也有稱為工程車輛,但其范圍較窄。一般由基礎車和作業裝置兩部分構成。在我國2011版《軍語》概括為“軍隊用以遂行工程保障任務所裝備的工程機械統稱軍用工程機械。”作為戰時保障軍隊機動、反機動和生存的主要工程裝備。軍用工程機械通常分野戰工程機械、軍用建筑機械和輔助工程機械:
——野戰工程機械是根據軍隊作戰使命和任務的需要,按戰術技術要求研制的軍隊專用工程機械。主要有裝甲工程車、多用工程車、開路機、挖壕機和挖坑機等,用于戰時在敵火力下構筑和搶修道路、構筑各種野戰工事和在敵障礙物中開辟道路;
——軍用建筑機械和輔助工程機械除軍隊特殊需要外,大多直接選自民用工程機械或在民用工程機械的基礎上改進而成。用于國防工程作業,主要有推土機、挖掘裝載機、裝載機、平地機、鏟運機和壓路機等,還包括保障機械用以配合野戰工程機和軍用建筑機械作業以及進行工程裝備維修的軍用工程機械,主要有移動式電站、工程起重機和修理工程車等。
鑒于軍用工程機械較高的機動性以及特殊的作業能力,專用于作戰工程保障、國防工程施工和搶險救災等非戰爭軍事行動的重要技術裝備,在使用性能、可靠性、維修性和保障性等方面,與民用工程機械有著較大的區別,比民用工程機械的要求高,標準分類不能實現軍民通用。適時修訂GJB2134-1994《軍用工程機械分類》標準,對提高保障裝備通用化能力,壓縮裝備品種,淘汰不適應陸軍未來作戰的落后裝備,削減非重點裝備采購數量,節省相應采購費都能發揮著重要作用。切合軍用工程機械發展趨勢,將形成以野戰工程機械、軍用建筑機械和保障機械裝備系列化,為國防和軍隊制訂統一的研制、實驗、生產、采購、管理和維修計劃提供技術支持。
2、國內外軍用工程機械及分類分析
全球軍事工程機械大致可分為3個梯次,以美、俄為第一梯次,擁有的軍用工程機械品種齊全、體系完整、性能優良、系列化程度高;英、法、德、日本等雖整體實力不及美、俄,但單項工程裝備性能先進,自主研發能力較強,稱為第二梯次;其余國家地區大部分以引進為主,自主研發能力較弱,歸為第三梯次。我國雖然近年來工程機械市場發展迅猛,通過建國60多年的發展,軍用工程機械在型號數量和質量上都有了長足發展,然而有些保障機械裝備,尤其是戰時快速搶修與維護機械配套設備還是空白,與第一梯次相比有一定的差距,還不能完全適應現代戰爭的要求。
1)國內現狀與發展
由于一直沒有統一的軍用工程機械發展技術計劃與標準,長期以來各單位各自為陣、相互封閉,開發和研制的工程機械型號混亂、性能重復、通用性差,軍用工程機械的系列化、通用化和標準化問題十分嚴峻。GJB2134-1994《軍用工程機械分類》標準,已經成為制約和影響軍用工程機械型號研發的一個“瓶頸”。用于特種工程作業的特種機械類型少、數量不足,而常用工程機械如:挖、裝、平路、鏟運、推土較多,伴隨執行野戰工程保障任務的特種工程機械如戰斗工程車類型和數量較少,在與敵直接對抗條件下執行任務的能力嚴重不足。“十一五”高原型工程機械型號的研究完成,大幅度拓寬了軍用工程機械的保障地域及伴隨保障能力,有些甚至超過同期國際先進水平,這些新機型沒有及時填補到GJB2134-1994《軍用工程機械分類》中。
此外,與軍事強國一直堅持軍選民用工程機械發展路子相似,我國軍用工程機械也重視利用民用技術對軍隊現有工程機械改造,大多也是直接選自民用工程機械或在民用工程機械的基礎上改進。由于軍用工程機械的使用性質、條件不口環境的特殊性,與民用標準分類無法通用。現有JG/T5039-1997《建筑機械與設備產品分類及型號》、GXB/TY0001-2011《工程機械定義及分類級劃分》和JB/T9725-2014《土方機械產品型號編制方法》不適用于軍用工程機械。也需要盡快修訂GJB2134-1994《軍用工程機械分類》標準,滿足軍用工程機械車輛與設備發展需要。
2)國外發展趨勢
軍用工程機械在軍事工程保障上的作用已成為考核一國軍事能力的指標。第一梯次高度重視軍用工程機械的發展,早在20世紀80、90年代,美國陸軍人均占有機械化裝備的功率在200馬力以上,裝備的自動化程度高、可靠性好、體系完整。美國陸軍裝備數字化改造成果顯著,并得到了局部戰爭的驗證。在裝備管理體制、技術開發等方面能滿足未來信息一體化戰場對陸軍裝備新的需求。軍用工程機械裝備發展中的理論創新、技術革新和裝備更新,使軍用工程機械分類的針對性、科學性、先進與實用性大大提高。
而第二梯次則是根據工程保障任務情況,確定所需軍用工程裝備種類,再根據不同種類軍用工程機械作業能力,確定各種不同種類軍用工程機械。登陸作戰中需要軍用工程機械的工程保障任務多種多樣,地位及重要程度不相同,分類標準不盡相同。隨著高技術武器裝備的大量應用和新的作戰理論的形成,各種武器裝備機動性能和作戰效能快速提高。總之,軍用工程機械分類國際上,各國軍用工程機械各成體系,標準分類不一,都有各自的特點。尚未檢索到同類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
綜觀國內外軍用工程機械及分類發展,部分技術引領促進了民用工程機械的發展。在現代戰爭中,由于高新技術的應用,使作戰武器命中精度提高、破壞力大幅度增強、作戰工程保障任務將變得更加繁重,軍用工程機械的作用和地位日顯突出,特別是軍隊專用工程機械發展應更加適應未來作戰需要。瞄準強軍目標,修訂《軍用工程機械分類》標準,為全面推進工程裝備的現代化建設發揮規范和引領作用刻不容緩。
3、軍用工程機械分類可行性分析
我國軍用工程機械現已基本形成比較完善的結構體系,對工程機械的需求是多類型、多功能的。如多功能一體化的戰斗工程車等。未來戰爭將向著快速投送、精確打擊的方向發展,主戰裝備輕型化、數字化的趨勢不可逆轉。我國也提出了陸軍在二十一世紀上半葉應具備“全域機動、立體攻防、多維多能”構想,軍用工程機械標準分類應符合這一發展方向,為修訂《軍用工程機械分類》謀劃出適應頂層編制方案。
機械科學研究院工程機械軍用改裝車試驗場作為國家認可實驗室,長期從事國內外工程機械的各種類型機器(包括軍用工程機械)的研究和試驗任務,熟悉多種類型和型號的軍用工程機械裝備,對國內外工程機械技術和裝備品種發展及相關標準內容研究較為透徹,培養了一大批在土方機械研發、試驗、驗證和標準領域的專業人才。同時作為全國土方機械標委會分技術委員會(SAC/TC334/SC1l)的秘書處單位,長期組織和參與了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軍用標準的制修訂工作,已承擔完成相關工程機械國家標準、國家軍用標準和行業標準制修訂項目50多項,奠定了修訂《軍用工程機械分類》標準的基礎和成熟條件。
《軍用工程機械分類》標準作為基礎國軍標,在指導和規范軍用工程機械裝備的研發管理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而科學合理的分類及定義是修訂《軍用工程機械分類》標準技術關鍵。參考2011年新版《中國人民解放軍軍語》中對軍用工程機械的概述,依據我國軍用工程機械科研、制造和試驗單位實際狀況和未來趨勢,參考或借鑒國際標準ISO6165:2012“土方機械基本類型識別、術語與定義”的一些框架結構,積極采納各方意見。做到科學、嚴謹、完善,盡可能減少多樣化和復雜化及重復化,快速提高了我國軍用工程機械的整體水平。
4、措施與建議
通過以上綜合分析,GJB2134-1994《軍用工程機械分類》技術落后、標齡長,不利于我國軍用工程機械的升級換代。建議按軍用工程機械的作業用途規范其分類的術語、定義、裝備類別和形式分類,適用于軍用工程機械的制造、管理、科研、教學、使用和維修。
當前,我軍工程兵部隊的職能和任務也發生較大變化,現有分類標準與國防軍隊當前方針政策不相適應,需做全面或大量修改。按照我軍機械化、信息化建設和實現跨越式發展的要求,研究和探索軍用工程機械分類思路和支撐技術;根據我國軍用工程機械總體技術水平和不同于民用工程機械的一些特殊性要求,補充和修訂原分類的內容。具體建議:
——修訂軍用工程機械類組劃分表中,增加軍用工程機械兩棲類裝備,表1列出了我國軍用工程機械裝備型號分類、作用與用途;
——修訂軍用工程機械類組劃分表,刪除原標準第4章布、探、掃雷機械部分;
——修訂、補充原標準中對軍用工程機械的術語和定義。原標準對軍用工程機械的定義“是軍隊實施工程保障所使用的各類機械統稱”,較籠統、不夠準確全面,影響軍用工程機械的科學合理分類,應修訂為“軍隊用遂行工程保障任務所裝備的工程機械的統稱”。
——刪除和修改原標準中有關不屬于軍用工程機械的部分,如:原標準中架橋機械部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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