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新能源處處長梁志鵬日前透露,新能源振興規劃目前已經完成草稿擬定,現在正在征求部委意見,隨著振興規劃的出臺及相關發展目標的調整,預計到2020年,中國在新能源領域的總投資將超過3萬億元。
業內人士分析指出,這項規劃近期或可成為應對金融危機,拉動經濟增長的一個亮點,從長遠來看這會是中國某些工業領域趕超發達國家的一個契機。
投資機構緊盯新能源產業
“中國擁有十分巨大的新能源產業資源,我們非常看好?!睂O浩表示。作為世界銀行集團國際金融公司中國代表處一位投資官員,孫浩近年來一直對中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投資環境和投資前景進行著密切的關注。然而這一兩年,孫浩明顯感覺到,越來越多的國際投資機構開始把目光定格在中國新能源產業這個市場大蛋糕上。
隨著全球以石油和煤炭為代表的常規能源逐步走向枯竭,以及國際環保主義呼聲的日漸高漲,在以風能、太陽能、核能、生物質能等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為代表的新能源領域搶占先機,已成為全球能源界的共識。記者了解到,包括政府直接投資、國內民營資本,以及境外投資機構、跨國公司等在內的各路資本都對我國新能源產業給予了前所未有的關注。
“中國擁有一個巨大的能源消費市場,新能源產業振興計劃的出臺必將推動中國新能源市場的開發,我們希望能夠參與其中?!币患铱鐕就顿Y部負責人并不掩飾自己對中國新能源產業市場的濃厚興趣。
在此前舉行的一次能源論壇上,冰島Glitnir銀行中國區首席代表朱江向記者表示,冰島在地熱能源開發上具有豐富經驗,目前已經在陜西咸陽投資了中國第一個地熱中央供熱項目,今后將繼續在中國集中發展此類新能源項目。盡管有國內專家對中國地熱資源稟賦狀況提出不同見解,但朱江表示,他仍對中國新能源產業開發充滿信心。
“中國發展可再生能源的驅動力來自多方面因素?!睂O浩告訴記者,“首先是經濟性,石油價格的增長使可再生能源具有很強的吸引力,而且發展可再生能源可以更多地利用本地資源而無需進口,從而提高能源的自給率,此外可再生能源生產的同時,某些附加產品依然可以獲得銷售收入,比如生物質能發電過程中產生的廢渣可以用于制作飼料和化肥等。”
“其次是環保性。”孫浩認為,世界銀行估算,環境污染給中國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約占中國國內生產總值的8%至12%,而發展以風電、水電、太陽能、生物質能等為代表的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則能減少能源產業對環境構成的威脅。
其三,中國政府近年來從法律法規和政策等方面加大了對新能源產業發展的扶持力度,這被認為是外國公司投資中國新能源產業的一大動力。孫浩告訴記者,雖然目前中國在支持新能源產業發展上還存在諸如上網電價過低、政府補貼不足等政策性障礙,但《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規的出臺和實施表明,中國政府正在不斷加大配套政策措施鼓勵新能源的發展。他說:“預計10年以后,隨著政策法規環境的進一步成熟,清潔能源、可再生能源等新型能源將會迎來發展的黃金期,并進入快速發展的通道?!?/P>
新能源產業發展具備成本優勢
“就目前來說新能源產業發展有很大機遇”,中國社會科學院可持續發展研究中心秘書長崔大鵬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首先,在中國結構調整下能源多樣化的選擇,預示著可再生新能源將會得到進一步的發展,此外,新能源產業振興計劃的出臺,也將為整個產業的快速發展營造更加好的環境。
崔大鵬告訴記者,目前我國發展新能源產業還具備很多優勢。特別是水電和太陽能可開發資源量非常大?!?007年底開發的資源量僅為1.45億千瓦,不到可開發資源量的1/3,而太陽能的資源潛力更大?!彼f?!芭c很多成熟市場相比,中國在人力成本、運輸成本、金屬價格方面有明顯的成本優勢,生產流程和設計的靈活和簡便也是一個很大的優勢?!敝袊稍偕茉磳W會理事長石定寰告訴記者。據統計,中國企業在太陽能發電方面的生產成本比歐洲低25%到50%,而中國企業在風力發電行業的利潤是其他國家的3倍。
據了解,我國從上世紀50年代開始發展水電,80年代后太陽能、風電、現代生物質能等技術研發應用和產業得到了穩步發展,特別是太陽能熱水器、小水電、小風電等可再生能源技術和產業已經走在世界的前列。
雖然如此,但崔大鵬在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作為新興產業,我國新能源的發展在技術方面仍有較大的挑戰。他說:“相對于石油、天然氣、煤炭等傳統化石能源而言,我國新能源產業處于起步階段,開發技術投入大?!?/P>
投資者:新能源產業需要政府扶持
作為一個投資機構代表,孫皓的擔憂主要集中在國家政策規范和扶持力度上?!白鳛橐粋€新的產業,僅僅依靠市場必然是不夠的,國家需要在規范、政策上給予扶持?!睂O皓說,目前中國的可再生能源發電成本較高,而上網電價的定價機制和補貼政策尚不明確,這些政策的因素制約了資本投資的沖動,此外近年來太陽能光伏發電產業吸引了大量資本的關注,但是投資方仍不敢輕舉妄動,主要是發電電價及補貼政策并不明朗。
如何推進新能源產業健康發展?專家認為,政府應該對可再生能源給予適當財政支持,逐步建立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長效機制;企業則應加強技術創新方面的投資,提升技術含量,消除供應瓶頸,增強產業競爭能力。
財政部經濟建設司調研員查艾軍認為,目前,政府主要應建立3個有效機制。首先是建立成本分攤機制,在稅收、資金、價格方面給予適當支持,使新能源發展的高成本由所有能源消費者分攤,以解決市場失靈問題。二是建立風險分擔機制。油價變動是可再生能源發展面臨的最大風險,尤其近年來受國際政治形勢不斷變化、美元疲軟、投機加劇等因素影響,國際原油價格大幅度波動,使可再生能源發展面臨較大不穩定性。在缺乏穩定市場預期情況下,市場主體不敢貿然投資可再生能源,這就需要發揮財政的職能作用,建立風險分擔機制,穩定市場預期。三是建立研發投入機制。太陽能光伏發電、風力發電等可再生能源技術含量高,其核心技術研發往往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財力,這就需要財政加大基礎研究與產業化的投入力度,為發展可再生能源提供有效技術支撐。
“此外中國還應通過系統研究和全面論證,制定具有針對性的基礎產業和能源產業發展戰略,明確投資重點。同時,努力建立新能源價格優勢,推動其在各個行業的應用?!丙溈襄a咨詢公司全球董事徐浩洵在此前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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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的財稅政策
為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近年來政府相關部門陸續出臺了一系列財稅政策。
財政政策方面,通過對非糧示范項目在建設期給予適當貼息,并對竣工投產后達標的項目再予適當獎勵,逐步推進非糧生物能源的發展。2006年,財政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了《關于促進風電產業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重點支持風能資源評價、規劃編制、風電產業體系見識、產業化體系建設等基礎性工作。
所得稅方面,將風力發電、太陽能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新建項目納入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范圍;將風力發電和太陽能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技術納入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并認定符合條件的可再生能源企業,依法享受有關企業所得稅減免優惠政策。
關稅方面,今年財政部出臺了《關于調整大功率風力發電機組及其關鍵零部件原材料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對國內企業為開發、制造符合技術規格的大功率風力發電機組而進口的關鍵零部件、原材料所交納的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實行先征后退,所退稅款主要用于企業新產品研制、生產以及資助創新能力建設;同時規定,自2008年5月1日起,新批準的內、外資投資項目進口單機額定功率不大于2.5兆瓦的風力發電機組,一律停止執行進口免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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