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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于2004年8月2日以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會議應參加表決的董事9人,實際參加表決的董事9人,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審議并通過以下決議:
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三一重型裝備有限公司少數股東———新利恒集團有限公司的議案》
公司于2004年2月4日召開二屆二次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公司擬投資設立三一重型裝備有限公司的議案:公司擬與新利恒集團有限公司在沈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合資組建三一重型裝備有限公司,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為1億元人民幣,其中公司以現金出資750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75%;新利恒集團有限公司以現金出資2500萬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25%。
鑒于擬設立的三一重型裝備有限公司主要業務為重型工業裝備及工程機械設備的研發、生產、銷售和服務,而新利恒集團有限公司的主要業務為工程機械租賃,兩者的業務發展策略及方向不盡相同。經過雙方協商,同意取消本次合作,由公司另行選擇合作伙伴。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0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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