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25日起,年銷售量≥100臺/套(重型、高精度、五軸聯動及以上數控設備除外)的數控機床企業,進口《關于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暫行規定有關清單的通知》“附件二”所涵蓋的關鍵零部件和原材料將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此前,只有年銷售量≥100臺/套(重型數控設備、超精密數控設備除外)才能享受優惠稅政。也就是說,調整后的清單降低了對五軸聯動及以上數控設備生產企業的業績要求。
財政部4月26日對外公布了《關于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暫行規定有關清單的通知》。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重大技術裝備處調研員王瑞華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表示,此次調整一方面細化了部分領域內容,一方面調整了對風電、數控機床等行業的門檻要求。據透露,免稅清單年底前或將再次調整。
細化原有清單
按照《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國家能源局關于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規定,相關部門對《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暫行規定》所附裝備目錄與商品清單進行了新的調整。
調整后的清單對55號文“附件一”的部分領域內容做了細化。主要是對其中的八、九、十這三個領域具體內容進行了完善。
在高速鐵路、城市軌道交通車輛及機電設備領域,新增了城市軌道交通車輛及機電設備;高速動車組;大功率交流傳動電力/內燃機車;大型鐵路養護機械等內容。
在大型環保及資源綜合利用設備領域,新增加了大氣污染治理設備;工業廢水、城市污水、污泥處理設備;固體廢物處理設備;資源綜合利用設備等內容。
在大型施工機械和基礎設施專用設備領域的大型、新型施工機械方面,除保留了原有的大型全斷面隧道掘進機外,又新增了履帶式起重機;全路面起重機;架橋成套設備(含運梁車、提梁機、架橋機);混凝土泵車;攪拌車;三級配混凝土泵;瀝青混凝土再生成套設備(加熱機、復拌機);液壓挖掘機整機;旋挖鉆機;壓路機(液壓傳動);攤鋪機;水泥瀝青砂漿車;銑刨機;裝載機;推土機等內容。
按要求,新申請享受上述領域進口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應在4月25日至5月25日提交申請文件。自4月25日起,新申請企業憑受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可向海關申請憑稅款擔保先予辦理有關零部件及原材料放行手續。
風電門檻提高數控門檻降低
除了對原有清單細化外,《關于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暫行規定有關清單的通知》還對原有的部分領域內容進行了調整。根據國內相關產業發展情況,《通知》的“附件一”對風力發電機(組)及其配套部件、數控裝備及其功能部件等領域的申請條件進行了調整。其中,降低了五軸聯動及以上數控設備生產企業的銷售業績要求,提升了對風電整機生產企業的資質要求。
例如,原來對風力發電機(組)整機生產企業的要求是:單機額定功率為1.2MW級、2MW級及以上,年銷售量≥50臺以上。而調整后的清單則要求,風力發電機(組)整機的單機額定功率≥1.5MW,年銷售量≥300MW(2.5MW以上整機不作銷售量要求)。
王瑞華告訴記者,對內容的調整主要是根據國內相關產業發展情況,以及原有政策在操作中實際遇到的問題而進行的。根據產業發展,隨著產品的不斷升級,清單還將不定期地調整,第二批環保設備調整的清單目前正在研究中,預計將于年底前出臺。
此外,《通知》還對個別業主提出了特殊規定:自2009年7月1日起,城市軌道交通承擔自主化依托項目業主進口城市軌道交通車輛及機電設備所需關鍵零部件、原材料(見“附件二”),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城市軌道交通、核電承擔自主化依托項目業主申請享受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優惠政策的,可在項目進口物資計劃確定后分別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提交申請文件。上述領域項目業主在2010年申請享受該進口稅收優惠政策的,應在5月25日前提交申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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