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民營加油站不是多了,而是變少了。”武漢城郊一民營加油站經營者稱,“一到油荒的時候,首先拿不到油的是我們這些民營加油站;即使能拿到油,價格也比國有加油站貴很多。”
在很多行業,民間資本生存得很壓抑,石油只是其中一個突出的代表。在改革開放30年后的今天,民營經濟依然沒有獲得最好的成長環境。
最近“新36條”的出臺,被認為是為民間投資進一步敞開大門的重要政策舉措。在金融危機后刺激政策逐步退出的背景下,拉動民間投資被寄予厚望。
然而,民間資本的投資環境能否真的就此大為改善,一些壟斷行業的高門檻能否真的低下來?
期望民間資本接棒
所謂“新36條”,其正式名稱是《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全文共有36條政策舉措,內容重點在于降低行業準入門檻,鼓勵民企“非禁準入”。
之所以稱為“新36條”,是區別于2005年2月出臺的“非公經濟36條”(《國務院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同樣是針對民間投資,同樣是36條內容,兩份文件都被認為是民營經濟發展中突破性的文件。
據稱,跟“非公經濟36條”相比,此次“新36條”更具有針對和操作性。“新36條”為民間投資開放了6個準入領域,16個方面的具體行業,而且針對當前民營經濟發展面臨的一些具體問題,作出了針對性的指導。“新36條”已于3月24日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討論原則通過,近日將正式對外公布。
之所以在這個時候出臺這一政策,一定程度上是受宏觀經濟形勢壓力影響。
在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后,國家推出4萬億元投資計劃。在2009年“保八”中,國家投資發揮了主導性的作用。
分析人士稱,此時正值4萬億政府投資經濟刺激效應遞減,負面效應日漸顯露之際,國家高層期望激勵民間投資入場接棒,以驅動經濟持續復蘇。
“民間投資必須接過中央投資的接力棒,4萬億元投資退出后,只有民間投資跟進才能推動經濟新一輪增長。”多位經濟學家都發表過類似看法。
“玻璃門”與“彈簧門”
其實早在1998年,經歷了東南亞金融危機后,國家有關方面對于民營經濟即提出“非禁即準入”政策。
然而10多年后的今天,民間資本依然被排擠在眾多壟斷行業之外。
近一兩年來,有關“國進民退”的爭議席卷全國。全國工商聯發布的2009年《中國民營經濟形式分析報告》中,亦承認部分領域的確存在民營資本“被擠出”的現象。
近年來民間投資已占到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一半以上,然而在利潤豐厚的壟斷行業,民營資本仍是配角。工商聯的數據顯示,我國私營控股投資在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中只占13.6%,在金融業中只占9.6%,在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中只占7.8%,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中占7.5%,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中占6.6%。
另有數據顯示,在全社會80多個行業中,允許國有資本進入的有72種,允許外資進入的有62種,而允許民營資本進入的只有41種。
有些行業名義上允許民間資本進入,實際障礙重重。石油、煤礦等領域就是民間資本的傷心之地。“當初自由進入,結果政策一變就被清退出來或是以很低的價格被收購,現在民間資本都不敢投這些領域了。”一位企業界人士稱。
一些行業和領域在準入政策上雖無公開限制,但實際進入條件則限制頗多。對于這種“名義開放、實際限制”現象,人們稱為“玻璃門”和“彈簧門”――“玻璃門”是看得見進不去,“彈簧門”是進去了最終還是被彈出來。
“新36條”的歷史進步
不管怎樣,這次人們還是看到了“新36條”的歷史進步。
2005年出臺的“非公經濟36條”是改革開放以來第一部系統、全面、有針對性的促進非公經濟發展的綜合性文件。不過,遺憾的是在具體執行上有所欠缺。
而此次“新36條”就是要將5年來民營經濟在發展過程中所遇到的一系列政策執行的具體問題落到實處。“新36條”進一步細化了行業準入政策,著重闡述民營資本如何進入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市政公用事業、社會事業、金融服務、商品批發和現代物流、國防科技工業這六大領域。
在金融服務領域,“新36條”明確提出,要放寬村鎮銀行、法人銀行最低出資比例限制,放寬小額貸款公司單一投資者持股比例限制,鼓勵民間資本發起、參與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而過去對于這些金融機構,政策是“由國有商業銀行設立,民間資本參與”。
再比如在電力行業,新政策明確提出:民營企業可以通過獨資、控股、參股三種形式參與水電站、火電站的建設;對于核電這樣一個特殊的行業,還提出了民營企業可以參股建設。這些提法都有了明顯的突破。“跟以前相比,新政策更加開放與具體。”民營經濟專家稱。
業界靜觀未來執行
“政策是好政策,但是如果執行不成功,也只是一紙空文。”跌跌撞撞發展30年來,民營經濟已經習慣對于各種政策平靜面對。
2005年出臺的“非公經濟36條”,第一條就是:“貫徹平等準入、公平待遇原則。允許非公企業進入壟斷行業;對非公有制企業與其他所有制企業一視同仁,實行同等待遇。”
然而由于具體執行問題,“非禁即入”現在在很多產業已淪為一句空話。
民建中央在3月份的全國兩會期間提交議案,指出民營經濟在高回報率的壟斷行業、社會事業、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等領域存在市場準入障礙,而傳統競爭性行業處于產能過剩狀態,民資缺乏有效的投資領域。
很多行業難以進入,也是民間資本大量投向股市和樓市的一個原因。
專家學者以及企業界眾多人士均稱,此次“新36條”能否真正發揮拉動民間投資的作用,能否真正為民間資本打開更廣闊的天空,關鍵還是得看各部門出臺的配套措施能否到位,具體執行落實能否到位。否則,很難說其命運是否會和“老36條”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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