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出臺的《裝備工業行業標準制定管理實施細則》(暫行)將于6月1日起施行。
該《實施細則》適用于船舶、機械、汽車和航空4個行業的行業標準制定工作,對行業標準的立項、起草、審查、報批、批準發布、出版、復審和修改等標準制定程序作了詳細規定。根據《實施細則》,行業標準的制定管理工作由工信部科技司統一歸口管理,裝備工業司具體負責裝備工業的行業標準制定管理工作;行業標準技術支撐機構協助裝備工業司開展行業標準制定管理工作,部委托機構受裝備工業司委托開展本行業的行業標準制定日常管理工作。船舶行業的部委托機構為中國船舶工業綜合技術經濟研究院,其中,中船重工集團公司所屬企事業單位的行業標準制定日常管理工作由中船重工集團公司標準化研究中心負責。
中國船舶工業綜合技術經濟研究院副院長李強認為,該《實施細則》的出臺,給標準制定和管理工作提供了詳細的政策依據,明確了從標準立項到復審各個環節的具體要求,“誰來做”、“怎么做”等問題都有了明確的答案,理順了標準化工作的程序,將推動行業標準化工作更加有序地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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