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金融陽光化
金融體制改革的攻堅戰
2011年,浙江、江蘇、內蒙古、陜西、福建等省份許多地方出現愈演愈烈的“高利貸”之風,資金層層轉貸,利率節節攀高,不斷推高金融“堰塞湖”潛在風險。辜勝阻認為,民間金融的陽光化是當前金融體制改革的一場攻堅戰。如果缺乏足夠的引導和規范,民間借貸市場可能發生“異化”,成為“高利貸”滋生的“土壤”。民間資本的“高利貸化”將加大中小企業資金鏈斷裂風險,擾亂民間金融市場正常秩序,對我國金融體系的有序運行和國民經濟的穩定發展造成巨大隱患。為此,要大力規范民間借貸市場,促進民間金融“陽光化”、“規范化”。一要引導民間金融健康有序發展,使民間借貸從地下無序的“灰色地帶”走向地上“陽光”規范運作。二要引導民間資本發展面向中小企業的中小型金融機構,構建草根金融支持草根經濟的“門當戶對”的金融格局。三要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實現金融資源的優化配置。四要創新金融監管機制,建立分層次的監管體系,實現金融監管的多元化和分層化。
“用工荒”常態化
倒逼發展方式轉型
早在2004年就已出現的“用工荒”現象,到2011年全面升級并且越演越烈。2012年“用工荒”現象可能更加嚴重。
辜勝阻指出,當前我國“用工荒”現象反映了勞動力市場供求關系的深刻變化,是對傳統發展方式的挑戰,也是倒逼企業發展方式轉變、推動中國經濟轉型的重要推力。政府需要服務當下、謀劃未來,一方面充分認識到“用工荒”影響下中國經濟轉型的“遠慮”,利用“用工荒”市場倒逼力量“促轉型”,推進企業轉型升級;另一方面也要重視“用工荒”現象給企業生存帶來困境的“近憂”。
緩解民生焦慮
提升國民幸福感
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的影響尚未消退,2011年瘦肉精、染色饅頭等事件再次引起人們對“入口”安全的質疑。辜勝阻說,根治食品安全問題,治理空氣和水污染,是緩解民生焦慮、提升國民幸福感的重要著力點。在空氣和水污染治理方面,要建立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要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訴訟制度,提高違法成本,重點治亂,給予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者最大震懾,在法律威懾力的基礎上提高道德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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