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4月9日)下午,北京市西城區車公莊西路的世紀國建賓館里,聚集了數位房地產專家,他們就住房公積金管理的相關問題展開了討論。
這些專家是受住建部之邀的。這也意味著,就《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第二次修訂,住建部已啟動前期工作。
1999年4月頒布實施的《條例》,在2002年曾修訂過一次,此后十年間,不少主客觀條件已發生變化,業界關于再次修訂的呼聲較高。
據記者了解,《條例》修訂工作爭取在2013年6月前完成,并上報國務院法制辦。修訂內容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住房公積金的用途和功能的調整;二是對覆蓋人群的重新梳理;三是對監管的制度化約束。其中,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房建設的試點將繼續擴大。
加力支持保障房建設
如何使用住房公積金,一直受到關注。《條例》曾規定,住房公積金應用于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此后,又增加了一項用途——租房。
截至2011年底,全國住房公積金余額總計2.1萬億元。由于歸繳納人所有,如果擅作他用,則有侵犯繳納人財產權之嫌。但另一方面,它又面臨貶值的風險。
2010年,住建部在28個城市啟動試點,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申請貸款額度共約493億元。而在2002年的第一次修訂中,也增加了職工提取公積金的幾種情況。
據記者了解,盡管本次修訂的具體內容尚未明確,但大量公積金閑置的情況將得到改變。其中,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試點,確定將會進一步放開。
去年,住建部曾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試點項目貸款管理、財務管理等配套文件。截至2011年底,已向50%的項目發放了貸款,其中重慶、哈爾濱、天津、大連、長春、昆明、無錫等城市已按計劃實現全部放款。
除建設保障房外,住房公積金是否進入資本市場實現增值,業界的爭議一直較大。由于涉及到資金安全,這一問題將得到更廣泛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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