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分九個步驟:即認證申請、材料審查、型式認可、簽訂合同、體系審核、抽取樣機、安全性能檢驗、批準發證和認證后監督。
輪繼式裝載機安全性能檢驗輪胎式裝載相冶,全認證由中國相械安全認證中心組織實施,其中安全性能檢驗由國家工程機械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實施。
1.輪胎式裝載機安全認證單元劃分
Ⅰ單元:ZL20(含ZL20)以下
Ⅱ單元:ZL30、ZL35
Ⅲ單元:ZL40、ZL45、ZL50
Ⅳ單元:ZL60(含ZL60)以上
2.輪胎式裝載機安全性能檢驗依據標準和引用標準依據標準:
GB1670.1-1996《工程機械噪聲限值》
JB6029-1992《裝載機安全規則》
JB6030-1992《工程機械通用安全技術要求》
引用標準:
JB6028-1998《工程機械 安全標志和危險圖示通則》
JG/T48-1999《輪胎式土方機械制動系統的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
GB/T16710.2~16710.5-1996《工程機械噪聲測定》
GB/T16937.1~16937.2-1997(工程機械司機視野準則及評定方法》
GB/T3688.2一1993《柴油車自由加速煙度的測量濾紙煙度法》
JB/T3688.2-1998《輪胎式裝載機技術條件》
JB/T51026-1993輪胎式裝載機產品質量分等》
JB/T8410-1996《土方機械前進和倒退音響報警裝置聲響試驗方法》
JB/T3688.3-1998(輪胎式裝載機試驗方法》
3.抽樣基數、抽樣方法和樣本數量
每一個認證單元隨機抽取一種型號的產品進行檢驗。
ZL50(包括ZL50以下,按庫存合格品不少于5臺作為抽樣基數。
ZL50以上,按庫存合格品不少于2臺作為抽樣基數。
采取一次性隨機抽樣,抽取同一型號的樣本數量2臺。樣本抽取后,用鉛封或紙封將駕駛室、覆蓋件及有關運動部件封好,并填寫抽、封樣單。
4.現場檢驗和送樣檢驗的規定
產品采用現場檢驗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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