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通檢驗檢疫局收到國家認監委通知,隨著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的實施
,為了避免重復管理,從現在開始,對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產品,不再實施
出口質量許可制度。不再實施出口質量許可證制度的產品共有十二大類機電產品,
分別是:電焊機,IC電話卡式電度表,電線電纜,1100瓦以下的小功率電機,摩托
車,汽車,工程機械(汽車起重機、罐車),低壓電器,電子產品(收錄音機、組
合音響、黑白電視機、彩色電視機、錄放機、微型電子計算機系統),輕工機電產
品(家用洗衣機、家用電冰箱、電風扇、電飯鍋、電熨斗、燈具),電動工具,醫
療器械(X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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