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鼎重工于2012年12月31日從浙江省科學技術廳網站上獲悉,浙江省科學技術廳、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國家稅務局、浙江省地方稅務局聯合發文《關于杭州大光明通信系統集成有限公司等735家企業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的通知》(浙科發高〔2012〕312號),公司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復審,資格有效期3年, 企業所得稅優惠期為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新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及國家對高新技術企業的相關稅收規定,公司在2012年至2014年將繼續按照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公司2012年度已按15%的稅率預繳企業所得稅,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的事項不會對公司2012年度經營業績產生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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