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引發的建筑企業體制變革和工程承攬方式的快速轉變,建筑起重設備專業安裝拆卸的發展似乎更為“緩慢”,這種“緩慢”并不是指行業規模擴張的速度,而是指專業化服務水平的提高和對于新型工程承攬模式的適應。要理解這種“緩慢”,必須對建筑工程模式和設備管理方式的轉變有所了解。
在傳統計劃經濟體制的工程承攬模式中,國有建筑施工企業大多具有專門的設備管理部門和專業的內部機械施工公司、租賃公司,起重設備在公司內部循環使用,并且有專業的操作、維修保養和管理人員,員工隊伍穩定、技術素質高、責任心強、安全操作規章制度完善,確保了起重設備的安裝拆卸事故風險相對較低。
在新型的工程承攬模式下,國有建筑企業紛紛改制,原來的大而全、小而全的國有施工企業逐步被股份制、有限責任公司所代替,企業自主權得以加強,為尋求資源的合理配置,施工企業放棄了自購設備的模式,轉而由工程項目部向市場尋求租賃設備,將起重設備完全交給分包單位進行安裝、拆卸,這種模式對租賃與安裝單位提出了更高的專業操作能力要求,無一例外的要求服務更專業、高效、可靠。目前,這種“專業、高效、可靠”的憑證只有“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此處有兩個概念,“租賃”和“安裝”。租賃是向施工單位提供設備使用權,安裝則是在起重設備使用過程中提供關鍵程序的服務。在中國目前的起重設備使用大環境下,租賃企業并沒有門檻的限制,而起重設備安裝則必須具備資質。起重設備租賃企業如雨后春筍般成長起來了,在一個地級市,甚至就有幾十家、上百家的起重設備租賃企業,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更是有幾千家的租賃公司從事起重設備租賃。這些企業通常不具備起重設備安裝資質,但他們又要在起重設備租賃的過程中進行拆裝作業,大多數租賃企業采取的解決方式就是資質“掛靠”,在起重設備拆裝完畢后,尋找一家具備拆裝資質的企業,交錢、蓋章了事。
這些不具備起重設備安裝資質的企業自身的操作水平當然令人懷疑,而這種掩耳盜鈴的做法似乎成了起重設備租賃行業內一種墨守的行業規律。也成為建筑工程起重設備拆裝事故高發的主要原因。解決的主要辦法就是引導這些逐漸發展壯大的租賃企業提高自身素質,積極申辦起重設備拆裝資質;另外,引導建筑施工承包企業選擇有實力,既有安裝資質又有設備產權的起重設備租賃公司,形成建筑工程承包單位與起重設備安裝租賃單位共同承擔安全風險的局面,建筑工程起重設備的安全風險才能夠從源頭上、從機制上得以控制。
起重設備安裝資質管理現狀
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屬于《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第87號令)中的專業承包資質。獲得這項專業承包資質的途徑不盡相同。一些“中”字頭的大型國有建筑施工企業必須到建設部申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或一級資質,87號令規定,施工總承包企業可以申請施工總承包內各類別資質,并可以申請不超過5項的專業承包資質,但不得申請勞務分包序列各類資質。因此,這些大型國有施工企業在申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特級資質的同時,往往會根據自身承攬工程的特點將專業承包一級資質“起重設備安裝”納入或者不納入自己的這5項專業承包資質范疇內。將起重設備安裝一級資質納入申請范圍并獲得通過的企業,其下屬單位自然而然地獲得了起重設備安裝一級資質的使用權,在企業合并、分立或者改制的情況下,這些下屬的專業起重設備使用單位可以在符合資質標準的情況下,相應獲得起重設備安裝一級資質。
這些施工總承包特級或一級的大型施工企業,其發展戰略往往是跨地區、跨行業的,在跨地區發展過程中,同樣需要在當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資質的備案和登記。其起重設備安裝一級資質或二級資質也順利成章地成為當地建筑市場上少有的專業資質。成為“掛靠”的主要資源。
那些沒有將起重設備安裝納入專業資質申請范圍的大型國有施工企業,與各個地方的起重設備安裝租賃企業一樣,需要從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逐級申請起重設備安裝資質。相比地方的安裝租賃企業,他們的優勢是有成熟的設備管理與使用安裝經驗,只不過由于企業發展方向的考慮,領導并沒有重視起重設備安裝資質申請,但他們可以很方便地從兄弟單位獲得“掛靠”資質。某種程度上講,他們是完全具備資質所要求的條件。
瀏覽建設部的網站,就可以查到,具有起重設備安裝專業一級資質并將其作為主項資質的企業只有30家,具有一級資質但將其作為輔項資質的有139家。這169家企業應該是全國所有的具備起重設備安裝一級資質的企業。如果完全依靠這169家企業承攬全國所有的100tm以上塔機的拆裝任務,簡直是天方夜譚。
大批真正在工民建市場上從事塔機租賃的民營企業往往是不具備起重設備安裝資質的,這批企業是起重設備安裝事故風險的主要危險源。這些企業也分為三六九等,一些具備一定實力租賃企業在多年的市場歷練中,培養了一批熟練的塔機拆裝操作人員,并具備一定的安裝方案制定能力與設備管理的經驗,他們的功夫是真刀真槍地練出來的。但礙于申辦資質程序復雜,要求項目繁多等客觀因素,這些具備一定實力的企業往往會通過“掛靠”起重設備安裝一級資質企業來完成任務,在裝好塔機之后,去有資質的企業蓋個章應付檢查。
另外一部份就是純粹幾個人、幾臺塔機組成的草臺班子,根本沒有任何實力和經驗可言,他們加入塔機租賃行業,看重的就是這個行業投資回報高的特點,對設備安裝和使用的風險沒有深入的認識,往往是收回成本,狠賺一筆就關張了事。他們對眼前利益的看重和對設備使用安全的漠視是對塔機拆裝、租賃行業健康發展最大的潛在威脅。 起重設備拆裝事故多發的原因
塔式起重機是一種高危戶外特種設備,安全性能要求非常高,同時對施工進度影響很大,一旦塔機發生倒塔事故涉及面很寬,有可能發生群死群傷事故。為保證塔機的安全使用,國家相繼頒布有《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塔式起重機技術條件》、《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和國務院373號令《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393號令《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發布《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等標準和法規,都對建筑工地使用起重機械的制造、安裝和使用進行了約束,建設部也曾多次發文要求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加強對塔式起重機的安全管理,預防重大事故發生,這是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各個分項中標準法規最多、專項治理發文最頻繁的項目。但是目前塔機事故率仍然居高不下,不得不引起高度重視。
中建二局南方實業公司總工程師郭寒竹在對1999年以來建筑起重機械發生的60起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時指出,60起事故死亡總人數126人,平均每起2.1人。其中,施工升降機7起,流動式起重機6起,塔式起重機45起。
在60起事故的直接責任分類中,租賃單位占主要責任的有30起,占50%;安裝單位主要責任24起,占40%;制造廠商主要責任的4起,占6.7%;使用單位主要責任的2起,占3.3%。可見,建筑工程總承包或相應分包單位起重機械安全風險90%來自起重機械的租賃和安裝單位。可以說,起重機械風險控制主要是針對危險源的控制。
就在剛剛過去的2007年6月,河南南陽市臥龍區濱河路錦江公寓住宅樓施工工地,恒大建設設備租賃公司在拆除塔吊時,塔吊懸臂突然翻轉180度后墜地,造成7人死亡。該工程是由天工建設集團第五公司施工,塔吊是向恒大建設設備租賃公司租賃的,恒大建設設備租賃公司沒有安裝、拆卸塔吊的資質。
類似這樣的案例舉不勝舉,中建系統近年來發生在廣東、河北、河南、北京、上海等地的15起施工現場起重機械事故中,80%事故責任為當地安裝租賃單位和制造廠商,事故責任單位為此付出慘重代價,同時也給總承包單位帶來了無法挽回的損失。究其原因有二,一是施工總承包單位“以包代管”現象嚴重,無法真正落實對租賃安裝企業的監管;二是租賃安裝企業魚龍混雜,人員素質低,管理不到位。
施工總承包管理模式在中國開始推廣以來,施工企業對塔機的安裝大多分包給另外的安裝隊伍去做,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的現象比比皆是。更有甚者對塔機安裝過程不管不問,造成安裝質量下降和安裝過程中極易出現事故。例如,有的安裝方案未反映設計安裝高度、具體安裝位置,周圍存在高壓輸變電線路也未能圖示清楚或者說明,有關負責人大筆一畫,照批不誤!這種極不負責的做法都是非常危險的。
另外,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把降低資質的行政處罰作為對出現安全生產事故的施工企業主要懲罰手段的情況下,許多施工企業原有的設備管理部門撤銷,代之以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或施工管理部門,將設備管理單純的作為安全管理進行。殊不知,在工地承擔多項職責的安全管理人員根本不具備機械專業管理人員的素質,無法及時的發現設備存在的問題,更不能都對塔機的拆裝進行專業的指導,這些因素都加大了危險源出現事故的風險。
建筑起重機械作業屬于特種作業行業,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制定的培訓大綱經專門的培訓,具備相應特種作業的安全技術知識,經安全技術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而現實情況是,市場經濟的發展帶來建筑企業體制和市場機制的改變,使得各種各樣的起重設備租賃公司涌向市場,不具備起重設備安裝資質的安裝隊伍更是承擔了大量的塔機安裝工程,農民工已經成為起重機械特種作業的骨干,工人實際收入偏低、拖欠工資嚴重,技術素質差、責任心差等因素更是埋下了起重設備拆裝危險。
起重設備租賃安裝與資質管理發展之道
2007年以來,關于建筑起重設備租賃、安裝及使用安全的幾項重要規章即將出臺,《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第159號令)即將于2007年9月1日起實施,新的資質管理規定明確指出“取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施工總承包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可以對所承接的施工總承包工程內各專業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專業工程或勞務作業依法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這一新規定,將不再限制施工總承包企業只能申辦五項專業承包資質,這樣就擴大了施工總承包企業的專業承包資質范圍。“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化工石油工程施工總承包”和“機電安裝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都可以獲得起重設備安裝的資質。這必然將為那些具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而沒有申辦起重設備安裝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帶來福音,他們可以不必再躲躲藏藏的“掛靠”資質,而堂堂地挺起胸膛承攬起重設備安裝工程。
對于那些完全在市場經濟大潮下成長起來的民營起重設備租賃企業來說,可能有的企業會看見希望的曙光,而有的則會面臨租賃進入門檻抬高引發的退出市場的危機。中國建筑業協會機械管理與租賃分會頒布的《建筑施工機械租賃行業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已經于2007年4月份下發到中國建筑業協會各省、市的有關建筑業聯合會。《實施細則》中指出,專門從事建筑施工機械租賃活動的企業和對社會開展建筑機械租賃活動、并具有相關營業執照的建筑業企業或其所屬分支機構,都將實施建筑施工機械租賃行業確認。《實施細則》中還明確規定了各級建筑施工機械租賃企業的確認承辦機構、確認條件、程序,還對租賃企業的信用評價及監督檢查等工作做了細致的規定。
建筑施工機械租賃企業沒有行業準入門檻、魚龍混雜的時代即將結束,真正致力于建筑施工機械租賃行業長期發展的企業將獲得更大的發展空間。
由建設部辦公廳和國家質監總局辦公廳聯合下發的《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已經在2007年3月份下發,并在4月完成征求意見收集工作。《征求意見稿》中明確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對于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管理的范疇與職責,并對建筑起重機械的租賃、安裝、使用以及檢驗檢測進行了明確的職責劃分。此次由兩部門聯合下發的《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是兩部門長久以來職權劃分不清的終結性文件,也為建筑起重設備的安全監管帶來了新的福音。
各項管理規定與實施細則似乎為建筑起重設備安全管理掃平了道路,但事實上,我國塔機拆裝行業距離安全高效的管理模式還有一段距離。
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中規定,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或以其他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或允許其他企業或個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這種在目前市場經濟環境下微不足道的處罰力度使得違反規定的成本與代價變得很低,一方面具備資質的企業可以把資質拿出來“掛靠”賺取高額的利潤,而不必計較違法的成本;另一方面,嚴格的資質審批程序又使得那些不具備資質的企業寧愿花費金錢去進行資質“掛靠”,而放棄按照正常的程序申辦資質、升級資質。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六十五條規定,施工單位委托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這種處罰力度不可謂不重,對于建筑施工企業來說,降低資質等級無疑是斷其生路的鐵腕政策。但《條例》中并沒有明確指定起重設備租賃單位與安裝拆除單位必須是一家企業,這就為建筑施工企業在選擇租賃企業過程中提供了很大的空間,他們可以選擇一些設備租賃企業,同時,這些租賃企業也可以委托具備起重設備安裝資質的企業進行起重設備拆裝,當然,為了獲取更大的利潤,也可以“掛靠”資質,找一些沒有資質的隊伍來拆裝設備,只要不出問題,所有的紙面文件都是非常完備合格的,施工企業的相應責任也可以排出在外。
起重設備租賃與安裝分包方的選擇是建筑工程承包單位最重要的風險控制因素,建筑工程承包單位應選擇既有安裝資質,又有設備產權的起重設備租賃服務單位。起重設備安裝資質是一道門檻,是起重設備安裝能力的最基本條件,而起重設備產權是起重設備租賃單位的基本條件。不但要選擇其資質能力,更重要的是選擇其服務能力,包括其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和管理人員的服務能力,從源頭控制風險。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制定政策時,可以更多的發揮政府在市場經濟環境下的雙刃劍作用。一方面加大對違反各種法規條例的建筑施工企業與租賃、安裝企業的處罰力度,增加其違法成本,使其不敢輕易選擇濫竽充數者;另一方面放寬對起重設備安裝資質限制的門檻,扶持一批在市場經濟環境下發展壯大起來的優秀起重設備租賃企業獲得起重設備安裝資質,打破原有的起重設備安裝資質壟斷局面,使得“掛靠”生存的基礎徹底瓦解。形成起重設備租賃與安裝企業的協調發展。
起重設備租賃企業從企業長遠發展前景的角度考慮,應該更多的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于理解并堅決執行。據記者了解,一些在建筑起重設備市場上非常有實力的租賃企業,至今沒有申辦任何等級的起重設備安裝資質,而完全依靠“掛靠”,應付了事,這對企業的長遠發展是不利的。申辦資質本身就是對企業起重設備拆裝實力的一次檢驗,也是一次非常好的提升自身實力水平的機會,只有一級級認真地申辦獲得起重設備安裝資質才能夠為企業積蓄發展后勁,獲得建筑工程承包企業和同行業的廣泛認可。
附錄
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標準
一級資質標準:
1、企業近5年獨立承擔過4次以上l000千牛·米以上起重設備或100噸以上起重機或龍門吊的安裝拆卸,未發生過安全事故,工程質量合格。
2、企業經理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高級職稱;總工程師具有l0年以上從事起重設備安裝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相關專業高級職稱;總會計師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15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2人,具有中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6人,且工程機械、電氣等專業齊全。
企業具有的二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于5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2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25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200萬元以上。
5、企業具有三臺種l000千牛·米以上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藝,并具有相應的專業施工設備與質量檢測設備。
二級資質標準:
1、企業近5年獨立承擔過4次以上800千牛·米以上起重設備或50噸以上起重機或龍門吊的安裝拆卸,未發生過安全事故,工程質量合格。
2、企業經理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起重設備安裝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8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人。具有中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3人,且工程機械、電氣等專業齊全。
企業具有的三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于5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15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l8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100萬元以上。
5、企業具有一臺種800千牛·米以上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藝,并具有相應的專業施工設備與質量檢測設備。
三級資質標準:
1、企業近5年獨立承擔過4次以上630千牛·米以上起重設備或30噸以上起重機或龍門吊的安裝拆卸,木發生過安全事故,工程質量合格。
2、企業經理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起重設備安裝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初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6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4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于2人。
企業具有的三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于2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5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6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50萬元以上。
5、企業具有一臺種630千牛·米以上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藝,并具有相應的專業施工設備與質量檢測設備。
承包工程范圍:
一級企業:可承擔各類起重設備的安裝與拆卸。
二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1000千牛·米及以下塔吊等起重設備、l20噸及以下起重機和龍門吊的安裝與拆卸。
三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800千牛·米及以下塔吊等起重設備、60噸及以下起重機和龍門吊的安裝與拆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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